鄭州市盲聾啞學校中職生國家資助政策詳解
(一)資助對象
國家助學金資助對象是具有中等職業學校全日制正式學籍的一、二年級在校涉農專業學生和非涉農專業家庭經濟困難學生。
根據《鄭州市教育脫貧專項方案》規定,從2016年秋季學期開始,將建檔立卡貧困家庭具有全日制正式學籍的學生全部納入國家助學金資助范圍。
(二)資助標準
資助標準為每生每年2000元。
(三)資助范圍
根據鄭教復[2014]3號《鄭州市教育局關于鄭州市盲聾啞學校申請中職、普高學生國家助學項目申請的批復》文件,我校從2014年春季起,聾高中一、二年級學生只要能提供貧困家庭證明材料的均按國家資助政策規定標準全部給予資助。
(四)需提供的證明材料
1、戶口本、身份證原件及復印件(戶口本主頁、戶主頁、學生本人頁復印件和身份證正反兩面復印件)
2、低保證及最近半年銀行發放低保金的存折復印件或由居住地鄉、鎮級民政部門出具的家庭經濟困難狀況證明材料并加蓋民政部門公章。
3、殘疾證原件及復印件。
(五)申請程序
1、學生填寫《中等職業學校國家助學金申請表》;
2、學生在秋季學期開學一周內向就讀學校提交申請表,并遞交相關證明材料;
3、學校受理學生申請,并進行資格審查;
4、學校組織初審,將初審結果在學校內進行不少于5個工作日的公示;
5、學校將擬資助學生名單上報教育局有關部門審批;
6、學校為每位受助學生分別辦理中職生資助卡。